2009年7月1日 星期三

帶你到沒人認得的地方

帶你到沒人認得的地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
當人生遭遇無能處理的難題、當既有環境對將來的人格成長是一項壓制的因素之時,我們的社會總會為這些人留一扇門,讓他們在他地重新開始,電影中、現實中常見「我們到一個沒有人認得的地方,重新開始,不必忍受他人異樣的眼光」,這該是人性最美的展現,為活下去找出路、給出路,但在馬政權之下,這樣出路、活路的選擇全部被遏阻了,選擇活路的自由都沒有了。

陳幸妤因為國務機要費案作證時,有前供證述不一致情形,特偵組在2009年5月中旬被依偽證起訴,承辦檢察官林漢強6月22日對陳幸妤做出限制出境的處分。3天前陳幸妤向檢方遞交陳報狀,請求解除限制出境。承辦檢察官經過3天考慮後,仍決定維持限制出境處分。

先談比例原則和差別待遇,陳幸妤已經對3年前的國務機要費案偽證認罪,6月30日檢方以「認為要保全案件在偵察及審判中能持續進行,仍必須將陳幸妤限制出境」。3年了,關於國務機要費案件的證據,不是都被搜查帶走了嗎?「保全案件能持續進行」,竟是「保全一個人」不能出國,如果現在還在談「保全案件進行」,那過去3年是在幹嘛?況且,檢察官捫著心自問,過去因「偽證罪」而被限制出境的有幾人?

差別待遇,看看辜仲諒的例子,他本來是通緝犯,在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赴日「懇談」之後,竟能來去自如的往返台日兩地,即使曾經有過的短暫的限制出境,因辜仲諒提出的「赴日照顧妻兒」而得以解除。

陳幸妤的小孩在幼稚園、在即將入學的小學遭排擠,遭異樣眼光看待、遭訕笑,就是小孩無法承受的「輕」,所以陳幸妤想要帶著小孩到美國讀書,遠離台灣這個不是小孩能承擔的地方。異地與遠離是治療傷痛一個很有效的空間改變方式,很多家庭暴力的受暴者、重大刑犯的小孩等,在評估小孩承受不起過重的壓力下,通常都會從既有不友善的空間拉開,到一個不曉得他們故事的地方,好好地成長,忘了過去、忘了不幸,重新開始。

馬政權之下,司法的政治追殺、媒體的審判,幾乎已經把民進黨被起訴而應該無罪推論的政治人物,紛紛判有罪了,如果這是大人世界弱肉強食的血腥邏輯,請把它只留在那個世界,留一點人權的空間、留一點人性在台灣,讓小孩可以有一點選擇,選擇到一個沒人認得的地方、重新開始。